张家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8

张事登发〔20174

 

 

张家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事业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甘事登发〔20167号)、《天水市编办关于印发〈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机编办发[2017]1号)精神和《天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7年重点工作清单》要求精神和市上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张家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家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418

 

 

  

张家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编办关于印发〈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机编办发[2017]1号)精神和《天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7年重点工作清单》要求,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规范监管行为,营造公益事业公平发展环境,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等相关法规,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将随机抽查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开展执法工为各类事业单位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一)抽查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

抽查对象为已依法核准登记一年以上且完成2016年度事

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事业单位法人。

抽查内容是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

抽查方式主要分为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

(二)时间要求

731日前完成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

作任务,并向市登记局上报工作总结。

二、主要任务

(一)根据《张家川县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张事登发〔20173号),确定随机抽查事项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二)抽查对象名录为截至2017331日县本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在册的事业单位,每年更新一次。

 (三)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县登记管理机关在岗工作人员组成,每年更新一次。

(四)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抽查,2017年度双随机抽查的比例要达到10%并逐步提高,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重点单位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五)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纳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违规名录,增强事业单位守法的自觉性。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下发法律文书,列入异常信息,要求其限期整改,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对涉及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依托张家川县机构编制网络红页,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运用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评估体系和统一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推

进随机抽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事项和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六)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不良信用记录和建立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信息化管理,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诚信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

   (七)探索开展联合抽查。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抄告有关部门,推进协同监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实施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树立清单思维,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做好抽查准备工作。

2.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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